新闻中心
山东青岛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
五、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壮大高质量发展主力军
13.培育科技领军企业。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建立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技术协同攻关,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鼓励科技领军企业发挥创新引领和带动作用,采取“总部+基地”“研发+转化”“终端产品+协作配套”等模式,形成专业化分工协作体系,构建高水平产业创新生态。鼓励科技领军企业对标世界一流企业,增强面向全球的资源配置和整合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4.壮大科技型企业队伍。深化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科技成果转化为方向,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每个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企业队伍,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补,对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奖补。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参与工业强基、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推动链主企业开放供应链和场景应用,加快中小企业“卡位入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民营经济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5.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以创新为导向的评价和分配激励机制。鼓励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投资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持续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破除影响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规则障碍和隐性壁垒,开展民营领军标杆企业培育行动,支持民营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加强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合作联动,引导国有企业向民营企业开放市场、技术等各类要素资源。(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营经济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