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出台最新ISO27001、ISO20000 CMMI、ITSS认证资金支持措施

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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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快速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

无锡出台ISO27001、ISO20000 ITSS、CMMI政策补贴(图1)

各功能园区、各街道,区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各条线相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无锡市加快发展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三年(2017-2019 年)行动计划》(锡委发〔2017〕19 号)、《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  规划纲要(2016-2020 年)》(锡高管发〔2016〕37 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关于促进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快速发展的政策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9 月 8 日

为贯彻落实《无锡市加快发展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三年(2017-2019 年)行动计划》(锡委发〔2017〕19 号)、《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 规划纲要(2016-2020 年)》(锡高管发〔2016〕37 号)等文件精神,推进“城市云脑计划”和“唤醒计划”实施,促进物联网、软件信息服务、集成电路、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与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一、推动“城市云脑计划”和“唤醒计划”实施

“城市云脑计划”旨在打造一批具有首创意义的开创性智慧型城市应用示范,使城市综合资源得到最大程度的智能化开发; “唤醒计划”是利用物联网技术推动传统制造业升级,为企业指出物联网+智能制造产业的发展趋势,引领一批示范企业探索解决方案,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1、支持物联网基础平台建设。对企业购买区内云计算服务的,按实际金额的 20%给予支持,支持时限最长 2 年,累计最高 30 万元。对区内企业在物联网公共服务云平台上产生的应用示范,形成商业模式并签订商业合同的,按实际金额的 50%给予支持,支持时限最长 2 年,累计最高 40 万元。对企业传感网数据向鸿山物联网基础平台开放数据的,单个项目可按物联网终端设备投入实际金额的 30%给予支持,每个企业每年累计最高 100 万元。

2、鼓励被唤醒者转型升级。对纳入“唤醒计划”的制造业企业(被唤醒者)与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商签署两化融合贯标、智能车间诊断及智能化改造咨询服务并实施的,可按照实际金额 的 2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支持最高 200 万元。年度市级提质增效项目资金专项用于智能制造、技术改造等应用项目。

3、培育唤醒者发展壮大。对开展智能制造、智能工业等以系统集成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唤醒者)给予支持,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 3000 万元且社保人数超过 20 人的,可按照主营业务收入的 3%给予支持,若主营业务和社保人数同比增长均达到 30%的,可继续享受支持,支持时限最长 3 年,累计最高 1000万元,支持额度不超过企业该业务对地方贡献的 2 倍。

二、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4、鼓励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应用推广。支持物联网行业经评审后的应用示范项目,对采购市外的物联网产品和服务的给予实际金额的 10%支持,每个项目支持最高 200 万元,对采购市内物联网产品和服务的,支持比例上浮至 20%, 每个项目支持最高 500 万元,对国家级或在鸿山物联网小镇落地的应用示范项目支持比例上浮至 30%,最高 1000 万元。对获得省级以上新产品、新技术或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企业,自产品、技术认定之日起一年内,可按该产品、技术经确认的销售额或服务合同实际金额的 10%给予支持,最高 100 万元。

5、鼓励龙头企业开展产业生态建设。对龙头企业采购区内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首批订单,可按实际金额的 10%给予支持,采购集成电路芯片或模组产品的支持上浮至 40%,单个企业每年支持最高 300 万元;对获得国家、省级、市级以上授牌的特色产业集群或产业园的运营管理单位分别给予每年最高100 万元、50 万元、30 万元的支持,经绩效考核合格的可连续支持 3 年。

6、支持企业加大制版流片研发投入。对企业参加多项目晶圆(MPW)的实际费用,给予最高 70%的支持;企业参加工程产品首轮流片的,可最高按照该款产品掩膜版制作费用的 50% 或首轮流片费用的 30%给予支持,每个企业(单位)每年支持最高 200 万元。对集成电路企业使用区内经认定的市级以上EDA 平台和经备案的研发资源共享平台等发生的实际费用,给予最高 20%的支持,单个企业年度支持额度不超过 30 万元。

7、支持大数据信息安全。企业开展数据资产登记、数据资产保全、数据交易等数据安全的试点,获得国家立项的,给予单个项目最高 50 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 100 万元的支持。经省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认证中心、信息安全实验室给予50 万元的支持;认定为国家级认证中心、信息安全实验室的,给予 300 万元的支持。

8、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对 1 类新药、2 类改良型新药、生物制品、中药、天然药取得临床试验总结报告,一期、二期、三期分别给予最高 50 万元、100 万元、200 万元支持,对 3 类、4 类化学仿制药品,完成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并且取得批文,每个品种按实际投入给予 100-300 万元一次性支持,以上单个企业 3 年内支持最高 400 万元。对植入式三类医疗器械完成临床试验的,给予 80 万元支持,企业获得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分别给予 30 万元、60 万元支持,二类、三类医疗器械获得相应产品注册证的,分别给予 20 万元、40 万元支持, 单个企业每年给予的支持最高 200 万元。对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等研发、生产制造、临床、流通等领域通过国家和省 CFDA 认定或获得相关许可、资质的,可给予最高 50 万元的相关奖励。

三、鼓励企业参展和相关资质认定

9、加大对企业参加展会等活动的支持。对区内企业参加省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主导的大型展会,经区主管部门备案审核后给予布展费用 50%的支持,最高 5 万元/次,单个企业每年支持最多两次。对企业参加我区举办的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创新创业和应用技术等大赛,对获奖者给予一定支持, 对落户高新区的获奖团队提供天使基金股权投资等支持。

10、鼓励企业加强资质认证和标准化建设。对获得软件著作权证书的企业给予认证费用的 50%支持,单件软件著作权最高支持 500 元;对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的企业给予2000 元/项的支持;对通过 SI 三级、ISO27001、ISO20000 认证的企业给予 5 万元的支持,对通过 SI 二级以上、ITSS、CMMI 三级以上认证的企业给予10~30 万元的支持;对企业开展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订的,分别给予 30 万元、20 万元和 10 万元的支持,在标准立项、颁布后,分两次各兑现 50%。

四、其他

适用上述政策条款(第2、3条政策除外)的企业,必须是经过高新区认定的科技企业。符合上述政策条款的企业,优先享受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科技领军人才、科技研发用房转让和科技创新重大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大项目“一事一议”等政策。同一项目获得上级多项计划资助的,或享受区招商项目引进时一揽子优惠政策的,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支持。

本意见由区经发局、区科信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印 发之日起施行。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党政办公室 2017 年 9 月 8 日印发 


政策原链接:http://www.wnd.gov.cn/uploadfiles/202104/12/20210412164104643399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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