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起 | 山东省德州市-自主知识产权资助政策

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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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2020年6月,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山东省专利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春笋行动”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出台了《德州市关于实施“春笋行动”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通知》。


2020年6月起 | 山东省德州市-自主知识产权资助政策(图1)


通知明确了要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积极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促进高价值专利引进吸收和转移转化、开展重点产业专利分析、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培育知识产权高端服务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保障制度”等方面为切入点,加强对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培育支持。

其中,在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条例中,通知提出了:对企业首件授权发明专利给予申请费、代理费 资助,每件最高 4000 元;进一步鼓励发明创造,对国内授权发 明专利,每件给予资助最高 2000 元的资助标准。在积极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条例中,通知还提出了: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综合水平,对通过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最高 2 万元资助的资助标准。

同时,通知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对通知的落实与职责作出明确要求,为“春笋行动”的全面落实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原政策链接:http://www.dezhou.gov.cn/n42795639/n42795884/c54773602/content.html

编辑:许雪莲
审核: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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