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专精特新政策支持,最高50万

202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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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推动经济持续向好增量政策措施 实施细则 (工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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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长春市推动经济持续向好增量政策措施》(长府办明电〔2024〕13 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文件精神,遵照 “简洁、透明、高效、规范” 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政策条款 1: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奖补力度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奖励。对首次获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分别给予 200 万元、100 万元奖励。

(一)奖励对象

长春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2025 年已被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厅、市工信局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2025 年首次获批工信部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

对 2025 年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奖励。对 2025 年首次获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 200 万元、100 万元奖励。

(三)实施程序

奖励项目上线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申报单位按要求在线上填报企业相关信息;如遇特殊情况,亦可采取线下方式申报。

二、政策条款 2:鼓励工业企业升规入统

持续加强工业企业升规入统支持力度,对 2024 年四季度首次纳入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户给予 20 万元奖补支持。

(一)奖励对象

长春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奖励条件

2024 年四季度首次纳入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三)奖励标准

每户给予 20 万元奖补支持。

(四)实施程序

采取 “免审即享” 方式开展政策兑现工作,具体时间另行发文通知。兑现工作按照 “企业申报、属地推荐、市局审核、社会公示” 等流程开展,具体程序如下:

企业申报。市工信局发布正式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向属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无需佐证材料)。

属地推荐。属地工信部门协调属地统计部门,逐户核对企业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择优推荐。

市局审核。市工信局协调市统计局对属地推荐企业进行审核,确定获得奖励企业名单。

社会公示。通过政策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获得奖励企业名单,线上兑现奖补资金。

政策原链接:http://intellsearch.changchun.gov.cn/was5/web/search?searchword=%E3%80%8A%E9%95%BF%E6%98%A5%E5%B8%82%E6%8E%A8%E5%8A%A8%E7%BB%8F%E6%B5%8E%E6%8C%81%E7%BB%AD%E5%90%91%E5%A5%BD%E5%A2%9E%E9%87%8F%E6%94%BF%E7%AD%96%E6%8E%AA%E6%96%BD%E3%80%8B&channelid=276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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