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大连CMMI、CSMM、ITSS、DCMM认证奖励,有效期到2028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工信部规〔2021〕180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支持政策:

一、支持创新能力提升
1.支持重点领域的软件创新中心建设,按其所依托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给予不超过30%、最高500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2.支持重点领域软件产品应用推广,按获得该产品自主知识产权后1年内的销售合同累计到账金额给予不超过10%、最高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3.对捐赠给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基于自主核心技术研发的软件开源项目,给予捐赠企业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二、支持企业研发投入
4.对年度研发费用10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领域企业,根据企业在税务部门备案的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支出数额,给予不超过10%、最高200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5.对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按照年度国拨经费实际到位额度给予不超过20%补贴,项目执行期内最高1000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相关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6.支持企业与高校及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对新认定为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按照前3年实际研发投入给予不超过30%、最高300万元补贴。对新建的联合实验室、创新联合体,按照企业支付高校及科研院所实际到账资金额度给予不超过10%、最高100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三、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7.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奖励。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工业软件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8.依据年营业收入增速或增量情况,对营业收入2000万元至2亿元、2亿元至10亿元、10亿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8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9.鼓励设立软件产业天使基金、创投基金、产业基金,投向重点领域具有高成长性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企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四、支持产业品牌建设
10.对首次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评估(CSMM)、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资质(ITSS)、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DCMM)认证的企业,按照级别分别给予10万元-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11.对新获评国家、省级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2.支持软件产业园区提质升级,对新获得中国软件名园称号的,给予2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2024年4月30日发布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大政办发〔2024〕17号)同时废止。
政策原链接:https://www.dl.gov.cn/art/2025/9/12/art_1170_1677.html



2025-10-25
浏览次数:次
返回列表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6429号 领汇认证中心,让认证成为一件简单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