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湖DCMM认证、两化融合政策奖励,最高50万!

202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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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数字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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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企业运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提升改造,具备行业示范效应的集成性项目,项目投资不低于200万元的,根据验收结果,给予A档项目软件及信息服务费最高35%、智能硬件最高10%的奖励,B档项目软件及信息服务费最高25%、智能硬件最高8%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300万元封顶。项目投资在20到200万元的集成性项目,根据验收结果,给予A档项目软件及信息服务费最高30%、智能硬件最高10%的奖励,B档项目软件及信息服务费最高20%、智能硬件最高8%的奖励。上述经认定为样本改造项目的,其软件及信息服务费奖励比例最高可提至50%,智能硬件奖励比例最高可提至15%。纯软件项目参照集成性项目奖励,封顶奖励100万元。本条款项目需列入年度计划,单个企业原则上每年申报一个项目。

(2)数字化券支持企业“深度上云”、数字化诊断。对企业实施“深度上云”、数字化诊断项目,并列入年度计划的,通过数字化券的形式实现即用即兑,其中“深度上云”支持限额1万元,数字化诊断项目支持限额5000元。

(3)鼓励数字化改造示范创建。对企业获得国家、省、嘉兴市信息化、“云上企业”或“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通过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的,分别给予20万、30万、40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支持“未来工厂”创建。对获得省级“未来工厂”、“未来工厂”试点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列入省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及应用试点的省行业级平台(含区域级、产业链级等跨企业平台)、企业级平台,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的奖励。经验收认定为省行业级平台(含区域级、产业链级等跨企业平台)、企业级平台的,再给予20万元、5万元的奖励。

(6)支持产业大脑能力中心建设。鼓励企业建设产业大脑,经相关部门认定评估,根据评估等级给予建设投入最高40%的奖励,封顶奖励500万元。支持企业拆解数字化能力组件并上线至省产业大脑能力中心,每上线1个组件给予对应企业2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封顶奖励60万元。(责任单位:经信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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