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万宁市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的通知-领汇认证中心

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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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打赢科技创新翻身仗三年行动方案 (2021—2023年)

海南省万宁市关于高企的政策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加快万宁科技创新发展,增强区域创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治理水平,努力构建具有区域开放创新体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海南省以超常规手段打赢科技创新翻身仗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琼府办〔2021〕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创新型县(市)建设为总体目标,重点突出应用研究、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突出培育发展创新创业型科技企业,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到2023年,力争成功申报国家级创新型县(市);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达到2.22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0.7%;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2家,营业收入达到32亿元;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8家;争取搭建创新载体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2个;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50项。

二、主要任务

(一)争创国家级创新型县(市)。落实万宁市创新型县(市)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大财政科技研发投入,提高R&D投入强度和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数量指标,到2023年,力争完成国家级创新型县(市)申报工作。(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兴隆香饮所、兴隆药植所、相关企业)

(二)推动厅市会商制度工作机制落实。为提高万宁市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高新技术的能力,切实解决万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技术瓶颈,省科技厅和万宁市人民政府建立厅市工作会商制度,共同推进万宁市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到2023年,推动厅市会商工作制度主题9项(创建创新型县市、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推动槟榔产业的发展、推动诺丽产业化发展、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推进桑葚、面包果、斑兰叶林下高效种植与生态高值化产业发展及产品研发、推进兴隆咖啡可持续发展、推进特色热带作物种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厅市联合揭榜挂帅制度),全面提升万宁市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招商办、市农业农村局、兴隆管委会、兴隆香饮所、兴隆药植所)

(三)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依托科研机构的科研力量,支持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香料饮料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海南分所提升科研实力,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推动企业牵头或参与建设企业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研究院、联合重点实验室等产业创新平台和设立院士创新平台,支持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企业孵化等创新创业服务。到2023年,探索筹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院士工作站2个,力争引进众创空间1家、申报省级星创天地2家、搭建创新载体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2个。(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兴隆香饮所、兴隆药植所、相关企业)

(四)提升区域创新能力。落实研发投入扶持政策,鼓励并指导本行业纳统单位和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现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大幅度增长,推动科技创新支撑万宁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到2023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达到2.22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0.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家,指导企业R&D统计工作50家,聘请第三方机构举办培训1次/年以上。(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市统计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旅文局、兴隆香饮所、兴隆药植所、相关企业)

(五)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调动企业申报高企的积极性,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力度,协调引进高新技术企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扶持措施,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结合《万宁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市财政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增量部分的10%给予补助,首次申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20万元,再次申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10万元,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到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2家,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达到32亿元。(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招商办)

(六)科技型中小企业倍增行动。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蓄积强大动能和后劲。落实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开展跟踪服务工作及实施台账管理,对入库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根据《万宁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市财政给予每家企业奖励2万元。到2023年,入库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8家。(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七)深化科技合作交流。依托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开展重点科技合作。支持共建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联合攻克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鼓励和支持多渠道、多方式、全方位合作,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同时,与海南大学推进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建设新咖啡研究院、槟榔研究院、诺丽研究院、沉香研究院等,鼓励技术成果就近落地转化为产业项目,打造全国热带作物、南药等创新成果转化高地。(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配合单位:兴隆香饮所、兴隆药植所、企业)

(八)推动科技示范建设工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优化良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为中心,按照“高标准、高起点、效益为先、示范为主”的原则,根据区域特点和产业分布,重点建设一批符合产业化发展规划且具有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的科普宣传及示范基地,树立一批科技示范典型,助推乡村振兴产业化进程。到2023年,争创科技示范基地9个,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市科协;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九)支持产业科研项目工程及优化管理制度。根据市政府八大产业链工作部署和省科技厅拓宽科技计划项目范围工作要求,重点开展“揭榜挂帅”“八大产业”“5G互联网建设”“重点科技计划专项”“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支持工程;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优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赋予承担单位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自主权,将设备费等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到2023年,力争市级揭榜项目10项,承担国家级、省部级项目达50项以上。(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十)加大科技投入和金融对科技的支持力度。优化科技投入结构,把科技投入列入市财政公共支出重点,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确保科技投入逐年增加。同时,鼓励银行、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鼓励市政府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设立科技信贷产品,服务科技型企业融资。到2023年,力争财政预算科技投入达3000万元,得到金融资本、社会资金、市场主体研发投入达1000万元以上。(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科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一)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查评议制度,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和产业。引进和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设知识产权托管、评估、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到2023年,力争有效发明专利115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科工信局)

(十二)探索推行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根据省科技厅印发的《海南省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要求,搭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人员交流服务平台,建立高新技术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鼓励和引导科技人员服务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到2023年,力争完成派驻5家企业“科技特派员”,为支撑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发展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相关企业)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我市以超常规手段打赢科技创新翻身仗工作的统筹协调、系统谋划、督查落实,成立万宁市打赢科技创新翻身仗工作专班,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科工信局及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科工信局,由市科工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骨干为联络员,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检查督导。市政府将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纳入专项督查范围,开展定期检查督导工作,召开行业部门碰头会,及时发现、研究、协调解决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确保科技创新各项工作指标实现新突破,为数字经济、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和种植业、高端食品加工等支柱产业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三)健全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以《万宁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为支撑,全面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万宁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做好科技评价宣传。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及时研究解决推动科技创新中存在的重点问题,积极推进工作;积极参加工作专班会议和办公室会议,认真落实工作专班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政策原链接:

http://wanning.hainan.gov.cn/wanning/zfxxgk/sgbmgk/zfb/zfb/202112/t20211209_3109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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