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关于CMMI、ITSS认证等相关的补贴政策-领汇认证中心

202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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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太原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意见 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太原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意见的公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现将《太原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意见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太原市科学技术局 太原市财政局 太原市商务局 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 太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太原市邮政管理局 太原市会展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太原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意见实施细则

为切实保障《关于太原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并政办发[2020]13号,以下简称《政策意见》)的有效落实和实施,制定本实施细则。现将CMMI、ITSS相关政策内容摘抄如下:

一、通用细则

(一)支持对象

《政策意见》支持对象为在太原市域范围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社会团体等。对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的失信企业不予支持。

(二)申报基础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企业简介、项目的主要内容、实施情况、申请支持条款及资金金额等内容;

2、资金申请表;(附件1)

3、企业责任承诺书。包含申报资料、未享受市级财政其他扶持资金、自身信用状况真实性等承诺;(附件2)

4、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

5、税务部门开具的上年度完税凭证;

6、经合法注册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无保留意见的企业上年度会计报告;

7、其他文字、表格、图片、影像等相关材料。

(三)申报时间和程序

1.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3月31日、10月1日—10月31日。

2.申报程序

资金申请按照报送材料、审核公示、资金申请、资金拨付的程序进行。

二、申报具体要求

(一)信息服务业

第一条 大力引进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产业人才到我市创业,凡在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或机构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担任中高级以上职务、带项目来我市创业的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团队),按企业发展规模和创新水平,给予不低于50万元的创业资金支持。

1.申报材料

参照《关于搭建人才事业平台推动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并办发[2018]46号)执行。

2.主管部门及承办科室

第二条 对通过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运维成熟度评估及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评估认证的企业给予奖励。

1.申报条件

(1)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

(2)具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运维标准成熟度符合性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三级以上(含三级)评估认证。

2.支持标准

对首次通过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运维成熟度的企业给予奖励,标准为ITSS三级、二级、一级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评估认证的企业,分别按照CMMI3级10万元、CMMI4级20万元、CMMI5级3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由低等次向高等次升级的,奖励其差额部分。

3.申报材料

(1)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运维标准成熟度符合性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2)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评估认证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4.主管部门及承办科室

市工信局信息科 联系电话:4030326

三、附则

1、本实施细则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企业申报材料除项目资金申请表、企业责任承诺书采用统一模板,其余材料格式、内容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审核。

3、按照“谁申报谁负责”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

4、本实施细则与目前仍在实施的市级服务业各项政策重复的,按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

5、本实施细则自2020年10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23日。本细则有关条款所依据的国家、省、市政策文件发生变化的,按照新的政策文件执行。

政策原链接:

http://fgw.taiyuan.gov.cn/doc/2021/01/14/10466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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